7月24日,广田集团发布公告称,于公告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3破申879号】及《决定书》【(2023)粤03破265号】,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圳风铭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铭顺”或“申请人”)对广田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其破产重整期间的管理人。
据悉,2022年5月30日,债权人风铭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2023年1月6日,深圳中院决定对广田集团启动预重整程序;2023年7月5日,为依法有序推进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中院报告,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广田集团重整投资人。
2023年7月24日,广田集团管理人发来通知,仅有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特区建工”)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并缴纳了报名保证金1000万元。经临时管理人审查,特区建工为适格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有效。
公告称,虽然有意向重整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但仍存在广田集团与意向重整投资人能否就重整方案达成一致、意向重整投资人能否获得内部审批通过、意向重整投资人能否与广田集团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重大不确定因素,而导致意向重整投资人无法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可能。意向重整投资人是否能最终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及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有重大不确定性。
鉴于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3年7月25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此外,由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47.72亿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最新业绩预告,广田集团财务状况仍不理想。数据显示,广田集团预计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亿元至10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2.36亿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12.28%-3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