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我乐家居”)发布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为加快应收款项催收力度,积极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日前,公司就全资子公司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之合同纠纷,起诉至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并取得该法院作出的(2022)苏0117民初7643号《民事判决书》。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因不服前述民事判决,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次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及相关违约金、利息等。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公告称,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6500万元,并支付利息、专运费、定制费,如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公司将继续以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除此之外,早前我乐家居与不少地产公司商业纠纷案件也获得胜诉。
2022年6月2日,南京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之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我乐家居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约2233.84万元及利息,支付我乐家居销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约5205.39万元及利息。另外,我乐家居与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之买卖合同纠纷案、与湖州南浔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均获得胜诉,分别获赔2000万元、952.82万元。
我乐家居表示,公司采取法律途径加强经营活动中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