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皇冠木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皇冠木业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判决结果出炉。
据悉,皇冠木业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某家居建材市场附近一家建材店铺内,发现销售有标识“**皇冠”、“**皇冠及图”的侵权板材,该侵权商品由被告“A公司”销售、“B公司”生产。皇冠木业将侵权商品进行了公证购买,对公证物进行了封存。
皇冠木业公司以上述公司的行为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为由,于2023年2月向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3.19万元。
经审理,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认为被告方构成商标侵权,全额支持皇冠木业公司的赔偿请求,判决“B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31900元,被告“A公司”在5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资料显示,广东皇冠木业科技有限公司皇冠商标注册于1999年,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是一家基于木业产业互联网模式创新的专业品牌管理机构,也是一家以生产高品质环保板材为主的品牌企业,将国际尖端的马来西亚木业制造技术和板材带到中国市场。
公司致力于打造高端木业品牌,旗下“皇冠”板材专注为中国装饰市场提供家居产品与服务,以及个性化解决方案,为了消费者提供包括板材、地板、木材、全屋定制四大系列的家居装饰材料及其配套产品,皇冠板材建立集全国销售与配送服务为一体的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