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
通知明确,结合工业重点领域产品能耗、规模体量、技术现状和改造潜力等,进一步拓展能效约束领域。在此前明确了对卫生陶瓷、建筑陶瓷、平板玻璃等25个领域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还扩大新增了纸巾原纸等11个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
通知要求,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分类实施改造升级。对拟建、在建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对能效介于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存量项目,鼓励加强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应用,引导企业应改尽改、应提尽提,带动全行业加大节能降碳改造力度,提升整体能效水平。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制定年度改造和淘汰计划,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