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恒太照明发布监事会主席任命公告。
公告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陈尔励)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23年3月31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45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鉴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陈尔励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沈琳琳女士为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2023年5月5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资料显示,沈琳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7年8月,本科学历。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南通千红石化港储有限公司,任商务行政专员;2014年12月至2017年6月,就职于信和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任人事行政专员;2017年6月至今,就职于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任人事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