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兔宝宝发布称,2023年第二季度,兔宝宝市场监管部精准寻找案件切入点和突破口,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兔宝宝”品牌权益案件50起,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对体系内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与纠正,维护公司秩序及消费者权益。
第二季度典型案例曝光
01.商标侵权案例
湖北某兔宝宝易装店侵权案<本次匿名>
2023年5月24日,兔宝宝监管专员在湖北某兔宝宝易装仓库发现一批正在加工假冒的带有“兔子图形”“TUBAOBAO”“兔宝宝全屋定制”字样的PET柜门板产品,监管专员立即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对侵权产品进行查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把现场侵权产品全部扣押。监管专员约谈该经销商,告知侵权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该经销商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并做出书面检讨与保证。
典型意义:《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销商私自使用“兔宝宝”注册商标属于侵权行为,作为兔宝宝的经销商,知错犯错,更是不应该。
02.商标侵权案例外包装
江苏某加工厂<本次匿名>
2023年6月5日,兔宝宝市场监管部接到举报,在江苏某业主家发现了带有“兔宝宝全屋定制”字样的假冒外包装产品,监管专员立即赶赴江苏进行调查。经调查确认,该侵权产品由江苏某加工厂流出,暗访该工厂时在其仓库发现了相同的侵权外包装产品。
随后,监管专员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查处,现场查扣侵权产品,盘点侵权产品数量,同时对产品所属人进行约谈。目前,该案件已由江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完毕。
典型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对于企业而言,产品外包装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最初观感,是产品或服务品质的象征。私自侵权印制“兔宝宝全屋定制”字样的外包装已经侵害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消费者辨别产品造成了误导。
03.商标侵权案例
安徽“兔小宝”商标近似侵权案<本次匿名>
2023年4月20日,兔宝宝市场监管部接到举报称在江苏某工厂内发现一整车带有“兔小宝”字样的生态板产品,该货发往安徽市场,21日监管专员赴现场进行维权打假,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协助下,现场查获大量带有“兔小宝”字样的生态板产品。市场监管部直接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因相关负责人对商标法的法律知识了解淡薄,未认识到这属于侵权行为,通过监管专员对商标法法律知识的讲解与教育,该负责人也认识到错误,立即对已生产的侵权产品进行销毁,并承诺不再侵犯使用商标,该案就此结案。
典型意义:《商标法》当中对于商标的保护力度是非常的强的,使用和他人近似商标容易造成消费者购买时认知的混淆,属于误导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04.商标侵权案例
广西某工厂<本次匿名>
2023年3月17日,兔宝宝市场监管部监管专员在湖南经销商仓库中发现了260多张PET生态板(OSB基材),使用了普通生态板合格证与包装的情况。经调查确认,该批产品是由广西某工厂生产的。
这种未经兔宝宝许可,擅自生产违规产品的行为,已违反了德兔新【202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损害了兔宝宝品牌形象,同时也严重侵犯了兔宝宝的权益。市场监管部依照相关制度对其做出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生产制造产品要符合公司执行标准,私自替换合格证和包装的情况不可取,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欺骗,也是对公司的欺瞒。作为合格的生产厂家,应严格管控生产流程,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
兔宝宝表示,市场监管部坚持对侵权案件“零容忍、不包庇”,切实保障兔宝宝品牌利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兔宝宝”品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